2018-10-12


中華民國歷史上的第一枚紙幣……中華民國金幣券


中華民國金幣券在清末,滿清政府則視為謀反之罪證,持有者最重可處滿門抄斬之刑。

       1911年7月孫中山在舊金山得到洪門的幫助成立美洲洪門籌餉局,又稱中華革命軍籌餉局,對外稱國民救濟局。為在戰亂年代取得信任,所以起名金幣券較為海內外人士容易理解,承諾將來以黃金兌付,孫中山親自參與了該券的設計,由李公俠負責印製。8月起根據自訂的《洪門籌餉局緣起章程》和《革命軍籌餉約章》作為法源,規定:“捐數五元以上者,發給雙倍中華民國金幣券為執,民國成立之日,作為國寶通用,繳納課稅,兌換實銀捐助十元的,他日革命成功,概免軍政府條約之約束,而入國籍捐資百元者,每一百元記功一次捐資千元者大功一次,民國成立之日,照為國立功之條例,與軍士一體論功行賞”

       綜觀中華民國金幣券的設計風格參考了1899年版美鈔的設計樣式,採用狹長橫式票型,具備現代鈔票所具有之新穎外觀。票券正面及背面上端均書寫有“中華民國金幣”隸書六字,中間分別印有“青天白日滿地紅”及“青天白日”(黨旗)旗幟圖案。正面文字為中文,背面除券名和面值為中文外,其餘均為英文。券正面右側印有“中華革命黨本部總理孫文”,左側印有“中華革命軍籌餉局會計李公俠發”字樣。下方為“中華民國成立之日,此票作為國寶通用,交納課稅,並隨時如數向國庫交換實銀”字樣。所印中英文“孫文”、“李公俠”都是本人親筆簽名。騎縫處有手工填寫的金幣券發行編號、圓形的“總理”和方形的“中華革命黨籌餉局”印章等。據統計,洪門籌餉局在短短五個月內共募集到美金144130.41元。在其成立的一年時間裏,總計籌得美金40餘萬元,是當時革命黨人發動起義的主要經費來源,有力支援了辛亥革命。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,孫中山履行承諾,兌付了大部分中華民國金幣券。發行中華民國金幣券時,革命黨人既未掌握政權,又未設置銀行,然而卻能為廣大華僑所接受,這在近代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奇跡,是孫中山在辛亥革命早期財政金融上的一大業績。該券在滿清末年在海外華僑間流傳並輾轉流入國內,滿清則視為謀反之罪證,持有者最重可處滿門抄斬之刑罰。

       中華民國建立後多數金幣券均為兌付,1937年後多數金幣券被中華債券調查委員會兌回後加蓋大印作廢,2010年後10元券存世不足百枚,100元券不足10枚,而1000元券僅發現兩枚,該券具有史料價值,為中華民國歷史上的第一張紙幣。

<引用 好友張敦智先生文章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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